绍兴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设备与科研处网站

设备与科研处简介

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与科研处是学院行政管理机构的重要组成部门,负责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和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其职责范围包括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等教学条件监控管理、科研计划与成果管理、技术应用开发与学术交流以及重点学科建设等。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加强地方实验室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重点实验室、试验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公共科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
绍兴托普信息技术学院实习实训基地管理条例
绍兴托普信息技术学院实验室管理规则
绍兴托普信息技术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绍兴托普信息技术学院微机房语音室管理规定
设备管理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拟定实施办法,规范教学仪器设备管理。
2.制定学院实验室建设发展计划,重点实验室建设实施方案,审核各部门实验室建设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全院教学科研设备配置与投资计划。
3.负责组织教学部门年度设备购置计划的编报、论证和报批。
4.负责教学科研设备的招标、发放、验收、报损、报失、调剂、报废等申报工作,检查仪器设备完好率,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社会效益等。
5.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其它固定资产的网络化管理(包括建帐、建卡、报损、报失、调剂、报废等)。
6.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学院设备与实验室信息的年度报表。
7.负责全院设备维护、维修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努力提高设备完好率、利用率。
设备与科研处,犹如这尖尖春笋,刚刚破土而出,需要大家的关心,需要大家的帮助,我们真切地希望,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全校师生,共同关心,共同扶持,使学院的设备科研工作真正起到保障教学、推动教学、促进教学、提升教学的目的。谢谢!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