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浙江省教育科学重点课程和2007年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省教科“十一五”规划工作安排,我院将组织开展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2007年度规划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种类
(一)省教科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2007年度规划课题:教科综合类、基教(幼教)类、职成教类、高教类、电化教育类、心理健康类、教学类、调研类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二、申报条件
(一)省教科重点课题:原则上应有已结题的相关省教科规划课题作为基础,是规划课题的深化研究。
(二)2007年度规划课题:凡我省教育工作者、教育科研工作者和热心于教育科研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申报。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省教科“十五”规划重点课题或2005、2006年度规划课题而未结题的。
三、申报截止时间
受理申报重点课题截止时间为2006年11月20日,2007年度规划课题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1日,迟于申报截止日期的《课题申报表》不进入本次评审。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索取《课题申报表》:
1、各申报者向学院科研处索取;
2、在《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下载。(网址www.zjedusri.com.cn.——教科规划栏)
(二)填写《课题申报表》,并制定详细研究方案,申报人在认真逐项填表后,将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报送学院科研处。
(三)初审:学院科研处组织有关专家在对《课题申报表》及研究方案作初步评审或筛选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按分配申报数量将申报材料报送省教科规划办。
(四)未按以上要求报送的《课题申报表》均为无效,不参加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