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托普信息技术学院实习实训基地管理条例
绍托院[2001]23号
实习实训基地是学校进行教学与科研的重要场所,与学校的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直接相关,也是提高学校办学层次的基本条件之一。加强实习实训基地管理,是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学校的实习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实习教学任务,不断提高实习教学水平;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工作,在保证完成实习教学的前提下,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二条? 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要从学校的实际出发,根据教学、科研的需要,统筹规划,合理设置,科学管理,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投资效益。
第三条? 学校要重视实习实训基地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努力建立一支技术熟练、结构合理、热心为教学科研服务的专兼职结合的队伍。
第四条? 在近阶段,实习实训基地与实验室一起实行以学院集中管理、各系协助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 学院由一名副院长负责分管全校的实习实训工作,实验实训管理办公室为全校实习实训工作的主管部门,管理与协调实习实训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规定,承担实习教学任务。要完善实习实训指导书等教学资料,安排实习实训指导人员,保证完成实习教学任务。
第七条? 要不断提高实习实训的教学质量,注意培养学生较强的动手能力,训练严格的实习态度和作风。
第八条? 实训基地应积极承担科研任务,努力提高实习技术水平。要充分发挥实训基地的技术和设备潜在能力,完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以保障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实习实训任务。
第九条? 在保证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要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工作,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第十条? 实验实训管理办公室应负责实验室、实训基地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检修工作,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
第十一条? 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与发展,应按照学院的总体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制订近期和长远的建设规划,对人力、物力、财力进行综合平衡,分清轻重缓急,有计划有重点地搞好建设。
第十二条? 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要讲究投资效益,贯彻资源共享的原则,充分发挥现有设备、仪器的作用,避免重复建设。增添设备要认真选型,注意适用性。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单价5万元以上)前,必须请有关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填写论证报告,按有关规定审批后才能购置。
第十三条? 要逐步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的评估制度。学校要按照实习实训基地的基本条件、管理水平、效益、特色等方面的要求对实习实训基地进行平谷工作。
第十四条? 对于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在管理方面可参照本条例一些条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