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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政策与规定

绍兴托普信息技术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绍托院[2001]23号

  第一条? 仪器设备的分档
1、教学、科研使用的仪器设备,凡单价2000元 ,耐用期二年以上,并能单独使用者,均列为固定资产。
2、凡单价不满2000元,但耐用期在二年以上,并 能单独使用的仪器设备列为低值设备;如系批量(十件以上)添置,则归入固定资产类。
3、凡单价在2000以上,耐用期在二年以上,但非独立使用,而为别的设备配套使用的仪器设备,属附属设备或附件,与主要设备或主机一并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其价值列入成套设备总产值。
4、凡单价贰万元以上,或单价不足贰万元,但属学校稀缺一起设备,列为学校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
  第二条? 仪器设备的帐卡管理
1、设备主管部门必须对仪器设备分档建立帐卡。凡属固定资产,要建立固定资产分类、分户登记册,需填写“固定资产仪器设备登记卡”一式两份,一份留设备主管部门,另一份留使用单位;低值仪器设备与易耗品必须建立单独建立资产流水帐。
2、各系室应有专人负责,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册,并对低值仪器设备、易耗品单独建立收支明细帐册,及时结算。
3、设备主管部门要经常与财务处及实验室查对帐物卡,做到帐、物、卡相符。
  第三条? 仪器设备的微机管理
建立微机处理系统是实现仪器设备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设备主管部门以固定资产增置单及低值易耗品领用单位作为输入计算机的依据。
1、提供国家教委、省教委所需的各项统计数据及软盘。
2、为仪器设备帐、物、卡的核心提供分户清单。
3、为每年制定投资计划提供必要的数据,如品类、金额分布和使用情况等。学院领导可以根据设备主管部门提供的各项数据分析研究,以进一步加强计划管理,提高仪器设备投资的经济效益。
  第四条? 仪器设备的购置
1、各系室根据专业设置、教学科研 计划、实验室发展规划的要求和财力的许可,从现有的仪器设备的实际情况出发,于每年十二月底以前参照当年的经费额度制定出下一年度仪器设备购置预算报设备主管部门,由设备主管部门审核汇总,主管院长审查同意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议最后确定经费分配方案。
2、仪器设备经费下达后,系室主任在切块经费额度内提出需添置仪器设备的详细一览表。编制该表是要充分考虑仪器设备用途和使用效率,凡用途不明,要求不清,效率不高的,不要编入,一年内不能投入使用的原则上也暂不编入。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一般只配备一套,编制该表的内容包括: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参考价格、生产厂家及地址、用途、标准配备数、急需配备数、原有数和必要说明论证,最早要货时间、最迟要货时间等。
3、属精贵稀缺仪器设备的购置由设备主管部门会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经有关领导审批的采购计划,由主管设备处长负责安排实施。凡购置单价贰万元以上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须填写可行性论证报告,经主管院长同意后方可购置。非本专业专用的、兼有办公、宣传等用途的仪器设备,如照相机、收录机、电视机、复印机等,虽单价不足二万元,也需经主管院长同意后方可购置。
4、凡购置贰万元以上精贵稀缺仪器设备,使用部门要严格把质量关。凡需签定购置合同,由设备主管部门负责签好合同,并把合同文本呈院长办公复核,经盖章后才有效。
  第五条? 仪器设备的验收、领用和经费报销
1、新购仪器到校后,仓库保管员须在二天内对品名型号、规格、数据、零配件、说明书等进行验收整理;七天内会用有关人员进行技术验收。
2、各系室领用仪器设备时,对属于固定资产的仪器设备要填写固定资产增置单一式四份,一份由使用单位留存,两份送财务处,义愤由设备主管部门留作记帐凭证;对其他仪器设备以及低值易耗品、实验用品等要填写领用单一式两份,一份给使用单位,一份留设备主管部门。各部门领用仪器时须持设备经费使用卡,记帐员按卡的内容填写。
3、计划转帐调入或无偿赠送仪器设备应同样办理验收、调拔、建帐、建卡手续。
4、学院所有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经费的报销,须由主管设备处长审批,发票背面还应有经办人、验收人、保管人、系室主任及设备主管部门有关设备记帐员的签字。固定资产经费的报销除发票外,还应有固定资产增置单。
  第六条? 仪器设备的调拔,按先系内后系外,先校内后校外的原则进行调剂
1、由于校内某单位的仪器设备使用率不高或闲置不用,而校外其他单位要使用的,可在校内调拔使用。
2、由于教学科研计划的变动,仪器设备闲置多年不用,而校内又无其他单位需要的,或性能低劣、陈旧落后的产品,但教育系统其他学校能使其发挥作用的,可向校外作有偿调拔。
3、单位价值在贰万元(含贰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的对外调拔(包括报损、报废、变卖等),经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论证,院领导同意后,报财务处;调拔(包括报损、报废、变卖等)单位价值贰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经院财务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组织技术论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院领导审批、报财务处。
4、无论是校内调拔,还是校外调拔,调拔手续一律由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办理。需填写“固定资产调拔单”一式四份。一份留调出单位,一份留调入单位,一份送财务处,一份留设备主管部门记帐。
  第七条? 仪器设备的出借
1、仪器设备一般不准借出学校,如确需外借除特殊情况外,均需经主管院长批准。校内部门之间出借,由系主任审批。
2、校内仪器设备的借用,应相互支持,但必须由借方出具借条,并由经办人注明出借及归还日期。出借及归还时,仪器设备保管人员和借用人员须共同校验,如有损坏,应查明原因,按规定办理报损和赔偿手续。
3、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电视机、录象机、照相机、计算机电冰箱等不准私人借用。特殊情况需短期借用者,必须经主管院长批准。教师因教学科研需要借用录音机,由部门领导审批,借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学期(外语系按系规定办理)。
  第八条? 精贵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及审批程序
1、使用单位在申报、有关领导在审批精贵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时,应充分掌握以下情况:要了解学校发展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项目计划对仪器设备的要求,申请购置的仪器设备对教学、科研工作的作用;要了解是否有管理使用仪器设备的人员,是否有维修仪器设备的技术人员;还应了解是否有足够的经费。
2、购置精贵仪器的程序
(1)有关系室提出申请,填写可行性论证申请表,内容包括:购置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仪器设备技术指标和性能上的可靠性;仪器设备档次的合理性;安装、维修、使用条件方面的保障性;效益预测及经济上的合理性等。系室主任签具意见,最后报主管院长批准,方可购置。
(2)购置计划一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任意变动。如确需变动时,应由所在系室提出报告,详细说明变动原因报设备主管部门,经审核同意,再由主管院长批注方可变动购置计划。
(3)各系室应在前一年十二月底以前,在申报下一年度设备预算计划时,先提出购置精贵仪器意向与初估金额,在学校确定经费额度后,再提出详细购置申请。
  第九条? 精贵仪器的验收安装
1、凡属精贵仪器的设备,到校后由使用单位和设备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力量及时进行严格的验收。要认真阅读说明书等资料,在规定的退货索赔期前一周内完成验收、安装、调试工作。验收时发现问题,应作好记录,由设备主管部门与使用单位一起办好退、换或赔偿手续。
2、验收、安装调试完毕,要求使用单位写出验收报告,并及早投入使用。
  第十条? 精贵仪器设备的管理
1、各使用单位要指定专人管理,主管仪器人员要尽快熟悉仪器设备原理、构造、性能、操作方法等,并建立仪器设备操作、使用、保养维修等制度。
2、每台仪器设备在使用前应制定操作,要建立使用记录本和保养维修记录本,随时记录使用、维修情况,定期检修,以保持仪器性能完好。
3、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损坏)时,要根据以上情况查找原因及时维修并作详细记录。重大的故障损坏,要向设备主管部门写出报告,如记录不全,查不出原因,应由管理仪器人员负责。
  第十一条? 建立精贵仪器设备档案
精贵仪器设备,必须建立专门的仪器设备管理档案,设备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1、原始材料,如购置申请单、定货合同、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验收报告等。
2、使用单位须详细填写学校统一印发的精贵仪器设备档案履历表。该表填写完后要求存档。
3、仪器设备操作规则、维修、保养等管理方面的资料。
4、仪器设备的移交手续凭证。

设备与科研处,犹如这尖尖春笋,刚刚破土而出,需要大家的关心,需要大家的帮助,我们真切地希望,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全校师生,共同关心,共同扶持,使学院的设备科研工作真正起到保障教学、推动教学、促进教学、提升教学的目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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